通知公告

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公告

  2021-09-28 18:01:47   来源: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

  

现就做好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申报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,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,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坚持与时代同步伐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、坚持以精品奉献人民、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,遵循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,推动构建体现辽宁特色、辽宁优势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、学术体系、话语体系,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,为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二、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: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,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并在辽宁省工作。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。申报重大项目和重点建设学科项目须具有正高级职称(职务);申报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自选项目须具有副高级(含副高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有副高级(含副高级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或者博士学位的,可以申报青年项目。青年项目的申请人(包括课题组成员)年龄不超过35周岁(1986年10月25日后出生)。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,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。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,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(博士后)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。

三、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设置重大项目、重点建设学科项目、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和自选项目六种类别。

重大项目:为进一步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服务辽宁省高质量发展作用,本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设立重大项目,《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清单》围绕辽宁全面振兴、全方位振兴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,共设置35个研究选题,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。重大项目投标者须按《公告》发布的重大项目选题研究方向投标,项目要以应用类研究为主,其他研究选题不予受理。

重点建设学科项目:为支持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建设,本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设置重点建设学科项目,申报范围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世界一流建设学科、国内一流建设学科、省特色建设学科(名单附后)所在单位的相关学科科研人员。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设立具体研究选题,申报课题要以打造一流、彰显特色、发挥优势、服务大局为目标,确立选题开展研究。

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、青年项目、自选项目:《课题指南》从体现辽宁急需、辽宁优势和辽宁特色的角度出发,拟定一批规划选题。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研究角度、方法和侧重点,围绕规划选题自拟题目开展论证,也可依据本人的研究方向和学术积累,自行确定选题论证申报。项目评审时,主要依据项目论证质量,平等对待,一视同仁。除“青年项目”外,其他三种类别不必标注。项目类别将在项目评审环节,由评审专家按照《公告》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,依据项目论证质量和前期研究成果,评审统筹确定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和自选项目。

四、项目资助额度为:重大项目资助5万元,重点建设学科项目资助5万元,重点项目资助2万元,一般项目资助1万元,青年项目资助1万元。自选项目一般不予资助,其中选题有新意、针对性强、学术价值较高的可资助5000元。

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要比照项目资助经费金额给予1∶1以上的配套资金支持,或以适当比例予以奖励。对于无资助经费的项目,要适当予以资金支持。

五、本次申报范围涉及马列·科社、党史·党建、哲学、理论经济、应用经济、统计学、政治学、法学、社会学、人口学、民族学、国际问题研究、中国历史、世界历史、考古学、宗教学、中国文学、外国文学、语言学、新闻学与传播学、图书馆·情报与文献学、体育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(限重点建设学科项目)等24个学科。跨学科的选题要选择主学科申报,其他学科不在申报范围之列。

六、申请人须按《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和《公告》要求认真填写《申请书》等材料,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我办。

七、申请人要如实填写申请材料,保证填写内容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,一经发现并查实,将通报其工作单位,并取消申请人三年申报资格,如获准立项即予撤项。

八、本年度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要按照我办公布的《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》填写,申报所需材料(包括《课题指南》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《代码表》《申报汇总表》等)请从辽宁省社科规划办网站下载。

九、申报项目全部实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,《活页》论证字数重大项目、重点建设学科项目不超过15000字,其他类项目不超过7000字,要按照《活页》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。

十、各单位向我办报送材料包括:《申报汇总表》1份,《申请书》一式2份,《活页》一式5份,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,叠落夹在原件内。同时提供《申请书》《活页》(Word版)、《申报汇总表》(Excel版)电子版文档。请各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时,务必将本单位申报的每项《申请书》(以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),《活页》(以“姓名-活页”方式命名)及本单位《申报汇总表》的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箱(压缩为1个文件夹)发至我办,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“某单位申报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电子版”字样,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。

十一、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,鼓励研究机构与实际工作部门开展合作研究,鼓励跨学科、跨部门、跨单位的联合申报,多单位联合申报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和课题负责人。根据《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,严格审核把关,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、申请书所填栏目的内容,特别是对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、选题和论证的科学性和可行性、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,确保申报质量,特别是要减少同一选题重复申报。我办不受理高校、科研单位人员个人申报。本年度项目申报,我办对各单位项目申报数额不做规定,各单位要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,并做好申报资格和申报内容的前期审核。本年度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至26日,申报材料纸质版送至天都饭店(纸质版材料不接受邮寄报送),电子版发送至省社科规划办电子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联系电话:024-23128371

电子邮箱:lnghb2006@163.com  

地址:天都饭店(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238号)


附件:

附件1 2021年度辽宁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研究选题清单

附件2 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建设学科名单

附件3 2021年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课题指南

附件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书

附件5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《课题论证》活页

附件6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

附件7 2021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


2021年09月28日